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切实做好我省2012年放射工作人员 “放射卫生防护与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经研究,定于2012年4月~10月(逢双月)在广州市集中举办4期医学类;7月份举办1期工业类“放射卫生防护与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放射卫生监督与管理;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
3.辐射防护目的、原则、任务与标准;
4.电离辐射生物效应;
5.放射病诊治;
6.医疗照射的防护;
7.放射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
8.尘肺病诊断与鉴别诊断;
9.工矿企业放射防护知识。
二、培训对象与报名办法
培训对象为各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学类)和工矿企业(参加工业类)从事及拟从事放射工作的专业人员。可根据需要,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网站(http://121.33.207.162/pxbm/)进行网上报名,每期培训班学员名额限200名,满员即截止报名。各单位需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分散在各期班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工矿企业的放射工作人员只限参加7 月份举办的工业类培训班。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培训班(医学类)从2012年4月份开始,每逢双月举办一期。每期培训班的报到时间为当月第4个星期的星期二;星期三、四为培训时间。参加工业类培训班的学员,报到时间为
四、报到地点:
在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路南华大街68号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临床医学大楼504室报到。联系人:
五、乘车路线:
在广卫路乘坐14路、员村乘583路、宝岗大道乘270路公交车到大塘站下车; 火车东站乘45路到大塘站下车可到广东药学院。
六、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及资料费3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发给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发给培训证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