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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互联网+职业病防治二期建设软件开发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日期:2017-08-25 下一篇 上一篇

我院本次互联网+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管理平台二期建设软件开发监理项目采用现场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ZFYSB201708-2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互联网+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管理平台二期建设软件开发监理项目

2.招标项目内容:本次监理的信息系统建设名称:互联网+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管理平台二期建设软件开发项目。主要包括:

1.建立省市县多级职业健康数据挖掘分析及预警预测管理平台;

2.建立针对各级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服务机构的数据和证照管理服务平台;

3.建立省级职业健康互联网+互动交流平台;

4.安卓APP,苹果APP和微信三大移动端系统平台建设;

5.建立职业健康体检在线预约模块;

6.建立全省职业病诊断管理平台;

7.建立全省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查询及人才交流平台;

8.建立全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平台(含个人剂量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发证管理等);

9.重点职业病监测管理模块

10.扩展到全省180家以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并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11.开发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数据管理模块。

以上信息系统合同额度预计150万元左右,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不超过10万元。工期预计20179月至20191月之间。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的主要条件:

1、投标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承担采购项目、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的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3、投标方承诺所指定的监理工程师能够经常在业主项目实施的现场,对实施进度进行把控,并亲自完成一些测试以了解实施的进度。

4、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无被停接任务等处罚;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需中标之后交于业主方保存,直至项目验收结束归还。

5、本项目在实施时所报的项目机构人员及其资格证书,必须与其投标时所配备的人员及其资格证书完全一致;实施时在没有取得招标人许可情况下,中标单位若擅自更换其人员及其资格证书的,凡是不在岗履责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自动中止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前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送达

1.投标人所投文件包含本项目响应内容,有效的公司证书,公司业绩,报价清单,单位资质,法定代理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所提供的报价单及上述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把上述资料必须密封在标准的档案袋中,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名字及联络人电话号码,可以用快递方式或自行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楼4楼信息装备科,投标文件同时作为报名凭证。

3.报名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楼四楼。

4.联系人;钟小姐

5.联系电话:020-34063091

6.报名截止时间:2017831日上午12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831日下午15时,投标人需派专业人员参加现场介绍及询价。

2.地点: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